十年前的我.....

只是一個想瘋狂談戀愛的.....

十七歲少女。



我喜歡戀愛的感覺。

那是一種無法言喻又奇妙的感覺....

無法控制自己的腦袋不去想他....

目光總是不由自主地想去追尋他的身影....

一顆心彷彿只為了他,撲通撲通的跳動著。

當時,愛情比任何事情都還要重要。

我好想談戀愛,非常...不,應該是渴望,極度渴望談戀愛。

但,談戀愛到底是什麼?

那時候我不懂,到現在我依然還是不太懂....

『想談戀愛』跟『談戀愛』雖然看起來只差一個字,但對我而言....卻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。



就像,『喜歡』跟『愛』之間的差別...

我認為,喜歡是一種很單一的感覺,大多是不求報的付出或單純的享受。
例如,我喜歡聽音樂,我喜歡看漫畫,我喜歡吃麥當勞,我喜歡躺在床上發呆....等之類的。

然而『愛』的定義,又落在哪裡?其實也是因人而異。
就我認為,愛是一種認定、一種責任,一種想守護到底的感覺。

如果說喜歡是單一自我感覺,那麼愛就是『為他人』作出發點,而開始延續的一種情感寄託。

不管是『愛別人』,還是『愛自己』,都會因為『愛』這份情感,想讓對方或自己過得更好,更開心。

如今,我已經二十七歲了。
依然喜歡『談戀愛』的感覺...

依舊沉溺在這個『愛』與『被愛』的世界裡....

也許在下一個十年。

我還是甩不開那種喜歡『談戀愛』的感覺吧?

呵呵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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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咪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